茌平县物价局定于2016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政府办公楼7楼会议室召开茌平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届时,请各位与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
一、 听证会方案要点:根据鲁价格发[2009]168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鲁价格发[2011]183号《关于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计价格[1998]1810号《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县物价局茌价监审字[2015]2号《关于茌平县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报告》。参照周边县市供水的价格情况,结合我县从东阿取水的实际情况,即充分考虑群众负担又要兼顾企业正常经营运行,初步拟定我县基本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28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3.2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4.3元。
二、二、参加人员名单(21人)
赵海泉(县委办公室)、张树刚(县人大)、 张玉新(县政协)、 王国栋(县委宣传部)、刘占利(县政府办公室)、周小龙(县政府法制办)、李富国(县公用事业局)、徐宝红(县民政局)、沙晓娜(县教育局)、李宪成(县疾病防控中心)、陈光(物业管理中心)、吕志远(经营者)
消费者代表:谢淑红、谢吉顺、陈勇、孔祥利、吴春丽、张磊、张红、刘业明、梁建祥
三、 听证人员名单(5人)
姜朝霞(县物价局)、 冯桂红(县物价局)、张建勇(县物价局)、姜莹(县物价局)
茌平县物价局
2016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