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茌平县不断加大投入,实施完成了城市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多项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形成了部分政府欠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县财政结合茌平县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归纳,制定了《茌平县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通过新增财力、置换债券、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多种方式,切实落实偿还欠款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还款计划和进度,抓紧解决政府欠款问题。
一是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项建设类资金除必须确保的重大民生、安全等项目之外,要调整结构,优先用于偿还欠款项目,尤其要优先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置换债券资金应优先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中对企业的欠款。
二是有欠款的部门,除保证基本支出和正常必要的项目支出预算外,新增预算和结余资金应全部用于偿还欠款。
三是对不能按期偿还政府欠款的部门,除必须确保的重大民生、安全等项目外,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财政专项建设类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类资金将不予安排新的基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