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街道民政所积极开展2017年度临时救助工作,至目前,共向县民政局上报审批临时救助困难家庭6户20人,连续救助三个月,救助金额共计12000元。该街道严格落实《茌平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自临时救助工作开展以来,振兴街道民政所始终坚持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街道民政所审核,张榜公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四公开”,申请原因、审核意见、审批结果“三公布”,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建立临时救助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完善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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